计量器具的管理
1、制造管理
(1)新产品考核(样机性能)程序,型式评价、型式批准,受理机关,省级计量行政部门
(2)许可证考核(生产条件)范围: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受理机关:市局/市局发证目录(重点计量器具),区局/目录以外的计量器具。
一机二器三表:加油机,出租汽车计价器、衡器,煤气表、电能表、水表,热能表,粉尘采样器、甲烷测定器。
(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形式:抽检-监督试验-处理
2、销售管理——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产品合格证
3、进口管理——首次进口/申请型式批准/国家总局;市场销售/申请进口检定/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