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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等如何实施强制检定?

根据国家规定,对(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进行强制检定的方式为: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这种检定可由制造厂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首次强制检定,也可授权制造厂实施首次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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