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行政法规
我国计量方面的规章很多,大致上可分为三类:
1)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自行批准、发布的国家性综合计量规章。如《以及标准物质的审定和授权生产办法》、《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法定计量检定监督管理办法》;
2) 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制定发布的行业或专业性计量规章。如《机械工业计量工业管理办法》、《冶金工业计量管理暂行规定》;
3) 各省(区、直辖市)政府以及省(部门)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家行政法规制定规章。如《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规定》、《浙江省进口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武汉市度量衡器监督管理细则》。
任何部门或地方制定发布的计量规章均不得与全国计量法律、法规相抵触。
《计量法》是计量法规体系的核心和最高法律依据。所有计量法规和计量规章都是为了保证实施《计量法》而制定、发布的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