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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员对“校准用标准液体过期”的监管要求

pH计、电导率仪校准使用的缓冲液、标准液若过期,将导致“假校准”。计量员必须严格监管其有效期与储存状态。

监管要点:

有效期管理:

开封后标准液有效期通常为3–6个月(以说明书为准);

检查瓶身标签,禁止使用过期溶液;

储存条件:

避光、10–30℃存放,禁止冷冻或暴晒;

瓶盖密封,防止污染或蒸发;

外观检查:

溶液浑浊、沉淀、变色,立即报废;

电导率标准液是否结晶;

使用规范:

禁止将用过的溶液倒回原瓶;

每次使用新取样杯。

计量员应建立《标准液使用登记表》,记录领用、开封、报废时间。

巡检中随机抽查现场标准液状态,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并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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