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员对“校准用标准液体过期”的监管要求
pH计、电导率仪校准使用的缓冲液、标准液若过期,将导致“假校准”。计量员必须严格监管其有效期与储存状态。
监管要点:
有效期管理:
开封后标准液有效期通常为3–6个月(以说明书为准);
检查瓶身标签,禁止使用过期溶液;
储存条件:
避光、10–30℃存放,禁止冷冻或暴晒;
瓶盖密封,防止污染或蒸发;
外观检查:
溶液浑浊、沉淀、变色,立即报废;
电导率标准液是否结晶;
使用规范:
禁止将用过的溶液倒回原瓶;
每次使用新取样杯。
计量员应建立《标准液使用登记表》,记录领用、开封、报废时间。
巡检中随机抽查现场标准液状态,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并组织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