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员对“校准用标准气体过期或混用”的监管要求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器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若过期、浓度错误或混用,将导致报警失灵。计量员必须严格监管。
监管要点:
有效期管理:
检查钢瓶标签,禁止使用过期气体(通常1年);
开封后应尽快使用,避免泄漏导致浓度下降;
浓度核对:
校准前确认气体浓度与探测器量程匹配(如LEL表用50% CH₄);
禁止用高浓度气体直接冲击传感器;
气瓶标识:
不同气体(如H₂S、CO、CH₄)应分区存放,标签清晰;
使用防错接头防止误接;
使用记录:
每次使用登记气瓶编号、浓度、使用人、时间。
计量员应每季度抽查现场标准气状态,发现问题立即停用并通报。
建议对高风险气体探测器建立“标准气使用双人确认”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