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员对“校准记录修改未签名”的合规性纠正
校准记录修改时未在修改处签名或注明日期,违反数据完整性要求。计量员必须严格纠正,确保可追溯。
规范要求:
所有修改必须采用“划改”方式,禁止涂黑或贴纸;
在修改处旁边手写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修改原因可简要说明(如“数据录入错误”);
电子记录应保留修改痕迹与操作日志。
纠正措施:
抽查记录时发现未签名修改,立即要求补签或重新填写;
对责任人进行培训,强调“谁修改、谁负责”;
将此纳入《计量记录审核清单》,作为日常检查项。
建议:
在记录表底部加印“修改须签名”提示语;
推行电子记录系统,自动记录修改人与时间。
计量员是数据合规的“审计预审员”,必须守住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