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员对“校准记录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规范纠正
校准记录中使用非法定单位(如psi、℉、kgf/cm²),违反《计量法》要求。计量员必须统一规范为SI单位或国家允许单位。
规范要求:
所有正式记录必须使用法定单位:
压力:Pa、kPa、MPa(禁用psi、bar除非注明换算);
温度:℃(℉仅限特殊行业且需双标);
流量:m³/h、L/min(禁用GPM等);
若客户要求非法定单位,须同时标注法定单位及换算关系。
纠正措施:
发现非法定单位,要求补充法定单位或重新填写;
对贸易结算、安全仪表,严禁使用非法定单位;
在《计量记录模板》中预设法定单位下拉菜单。
建议:
在DCS和现场表上同步标注法定单位;
组织“法定计量单位”专项培训。
计量员是国家计量法规的基层执行者,必须守住单位合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