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计量知识 >

计量员对“校准记录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规范纠正

校准记录中使用非法定单位(如psi、℉、kgf/cm²),违反《计量法》要求。计量员必须统一规范为SI单位或国家允许单位。

规范要求:

  1. 所有正式记录必须使用法定单位:

    • 压力:Pa、kPa、MPa(禁用psi、bar除非注明换算);

    • 温度:℃(℉仅限特殊行业且需双标);

    • 流量:m³/h、L/min(禁用GPM等);

  2. 若客户要求非法定单位,须同时标注法定单位及换算关系。

纠正措施:

  1. 发现非法定单位,要求补充法定单位或重新填写;

  2. 对贸易结算、安全仪表,严禁使用非法定单位;

  3. 在《计量记录模板》中预设法定单位下拉菜单。

建议:

  • 在DCS和现场表上同步标注法定单位;

  • 组织“法定计量单位”专项培训。

计量员是国家计量法规的基层执行者,必须守住单位合规底线。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 全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信息公开系统 监督局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