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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员对“校准用标准器未进行开机自检”的监督要求

高精度标准器(如过程校验仪、数字压力计)开机后未执行自检,可能隐藏硬件故障。计量员必须监督其规范使用。

监督要求:

  1. 所有标准器使用前必须完成开机自检(Power-on Self-test);

  2. 自检内容包括:

    • 内部参考源稳定性;

    • 模拟/数字转换模块;

    • 电池状态;

    • 传感器自检(如压力模块);

  3. 自检失败或报警,禁止使用,立即送修。

监督措施:

  1. 在《标准器使用登记表》中增加“自检状态”栏;

  2. 现场抽查使用过程,确认是否执行自检;

  3. 发现未自检即使用,宣布该次校准无效。

建议:

  • 在标准器旁张贴“自检操作流程图”;

  • 将自检纳入《校准作业指导书》强制步骤。

计量员是标准器状态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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