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员对“标准器电池长期未更换导致电压不足”的预防性更换机制
标准器使用碱性电池超过6个月,即使未用也可能漏液或电压下降。计量员应建立强制更换周期。
管理要求:
所有带电池标准器实行每6个月强制更换;
更换时记录:
电池品牌、批次;
更换日期、操作人;
库存备用电池标注“启用截止日期”。
实施措施:
在设备标签背面粘贴“下次换电池日期”;
借出前检查电池有效期,超3个月不予放行。
建议:
优先选用可充电锂电池+智能电量显示;
建立《标准器电池寿命台账》。
计量员通过定期“换一颗电池”,避免一次重大校准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