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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员对“标准器电池长期未更换导致电压不足”的预防性更换机制

标准器使用碱性电池超过6个月,即使未用也可能漏液或电压下降。计量员应建立强制更换周期。

管理要求:

  1. 所有带电池标准器实行每6个月强制更换;

  2. 更换时记录:

    • 电池品牌、批次;

    • 更换日期、操作人;

  3. 库存备用电池标注“启用截止日期”。

实施措施:

  • 在设备标签背面粘贴“下次换电池日期”;

  • 借出前检查电池有效期,超3个月不予放行。

建议:

  • 优先选用可充电锂电池+智能电量显示;

  • 建立《标准器电池寿命台账》。

计量员通过定期“换一颗电池”,避免一次重大校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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