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员对“校准用标准器未预热”的监督纠正
高精度标准器(如过程校验仪、数字多用表)开机后未预热即使用,会导致初始误差大,影响校准准确性。计量员必须监督纠正。
规范要求:
所有标准器使用前必须预热,时间按说明书执行(通常15–30分钟);
环境温度变化大时,预热时间应延长;
预热期间不得进行校准操作。
监督方法:
现场抽查标准器使用时间,是否满足预热要求;
检查校准记录,是否注明预热时间;
发现未预热即使用,宣布该次校准无效。
纠正措施:
在标准器旁张贴“预热提醒标签”;
将预热纳入《校准作业指导书》强制步骤;
对责任人进行培训。
计量员是标准器使用规范的“监督者”,必须确保每一个数据都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