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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员对“校准用标准器未预热”的监督纠正

高精度标准器(如过程校验仪、数字多用表)开机后未预热即使用,会导致初始误差大,影响校准准确性。计量员必须监督纠正。

规范要求:

所有标准器使用前必须预热,时间按说明书执行(通常15–30分钟);

环境温度变化大时,预热时间应延长;

预热期间不得进行校准操作。

监督方法:

现场抽查标准器使用时间,是否满足预热要求;

检查校准记录,是否注明预热时间;

发现未预热即使用,宣布该次校准无效。

纠正措施:

在标准器旁张贴“预热提醒标签”;

将预热纳入《校准作业指导书》强制步骤;

对责任人进行培训。

计量员是标准器使用规范的“监督者”,必须确保每一个数据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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