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959年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国际公制为国家基本制度;1984年颁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法定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同时选用了一些非国际单位制单位构成;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